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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23秋学期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考任务一[标准答案]
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 )政府发起召开的。
A.戴西 英国
B.阿塞尔 荷兰
C.萨维尼 德国
D.库克 美国
2.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3.国旗国法是指( )。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4.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
A.域外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5.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A.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
B.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
C.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
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6.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这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7.识别的对象是( )。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8.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 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A.不承认反致
B.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C.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D.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9.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10.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
A.《民法施行法》
B.《中国国际私法》
C.《法律适用条例》
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12.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惯例法
13.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范中, 系属 部分是(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14.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A.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15.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6.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17.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18.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居所
B.国籍
C.选择
D.配偶
19.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2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21.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22.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23.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A.《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B.《海商法》
C.《合同法》
D.《民事诉讼法》
25.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26.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27.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
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
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28.冲突规范种类有(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9.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30.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
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C.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
D.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31.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 )
A.静态冲突
B.动态冲突
C.消极冲突
D.积极冲突
3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33.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4.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35.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36.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37.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38.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行为冲突
39.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40.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A.伊拉克
B.荷兰
C.中国
D.瑞士
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4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